奏唱《中国人民警察警歌》并重温入警誓词
群众代表宣读《倡议书》
向群众报告工作
“110宣传日”暨警营开放日活动启动仪式
至此
柴桑区公安局
第二届人民警察节
“110宣传日”
暨警营开放日活动
取得圆满成功
移步了解110
110职责范围
2003年5月,公安部制定印发《110接处警工作规则》,明确规定了110报警服务台接受电话报警、求助和投诉的范围。
受理求助的范围包括:
(一)发生溺水、坠楼、自杀等状况,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;
(二)老人、儿童及智障人员、精神病患者等人员走失,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;
(三)公民遇到危难,处于孤立无援状态的;
(四)涉及水、电、气、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,威胁公共安全、工作、学习、生活秩序和自然人、法人及其他组织生命或者财产安全,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;
(五)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其他紧急求助事项。
什么情况下应当拨打110
根据公安部《县市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工作规范》的规定,110报警服务台的职责范围主要包括报警、求助、投诉三个方面,其具体服务内容为:
(一)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:
(1)刑事案件;
(2)治安案(事)件;
(3)危及人身、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;
(4)火警、交通事故警情及其他治安灾害事故、自然灾害事故;
(5)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和公共安全有关的报警。
(二)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求助的范围:
(1)发生溺水、坠楼、自杀等状况,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;
(2)老人、儿童以及智障人员、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员走失,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;
(3)公众遇到危难,处于孤立无援状况,需要立即救助的;
(4)涉及水、电、气、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,威胁公共安全、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和工作、学习、生活秩序,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;
(5)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其他紧急求助事项。
(三)受理投诉范围: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》、《公安机关督察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和人民警察各项纪律规定,违法行使职权,不履行法定职责,不遵守各项执法、服务、组织、管理制度和职业道德的各种行为。